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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 2007 年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做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我校将进行 2007 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增补工作。 申报条件请参照《天津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后,将申报表及成果原件于 3 月 30 日 之前报送研究生部。
附表1:2007 年度天津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表2:天津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授课课程申报表
附件:《天津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
研究生部
2007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