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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 2006 年考研复试条件和评分办法

一、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排序实行差额复试。

2.符合我校要求的调剂生。

3. 经调剂依然不能满足专业方向差额复试比例需求,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

4.为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对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有突出贡献的高校教师可适当降分复试。

二、复试方法

1.  根据外语专业特点和不同方向的要求,实行差额复试。

2 . 复试按专业方向分组进行。

3 .复试方法、内容及所占比例:

⑴专业复试:满分 100 分。

<1> 专业听力 30 %( 30 分钟);

<2> 专业口试 70 %

①专业方向内容 40 %;

②现场其他内容表述 30 %。

⑵ 二外听力:满分为 100 分( 30 分钟)

4 .专业笔试:命题作文( 60 分钟)(限调剂复试生)。

5 .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 本科程度的基础科目 ,每门 100 分(限同等学力复试生)

三、 复试时间:

2006 年 4 月 21 日 (周五)下午 2 : 00 —— 5 : 00 报到;

2006 年 4 月 22 日 (周六)全天进行复试;

2006 年 4 月 23 日 (周日)上午体检。

四、计分方法

1.二外听力成绩和专业笔试成绩(调剂生命题作文)作为参考成绩 。

2.录取成绩: 第一志愿考生 = (初试成绩÷ 5 )× 60% + 复试成绩× 40% 。

调 剂 生 = (初试成绩÷ 5 )× 50% + 复试成绩× 50% 。

 

天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00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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