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202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
2025-09-12 (点击: ) |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我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2000年起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2012年开始实施“党和国家重要文献翻译研究”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建有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政治学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涵盖29个硕士学位培养方向),翻译、国际商务、教育、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金融、法律(非法学)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3个培养方向),其中,外国语言文学是天津市一流建设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是天津市一流建设(培育)学科。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面向新时代的外国学研究等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和1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在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外国语言文学取得新突破;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翻译学科取得优异成绩,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依托学校多学科多语种优势,建有智能语言服务产业学院、天外策马ESG产业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 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天津外国语大学。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规范、有序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天津外国语大学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计划接收名额不超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2.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力和扎实的专业基础。 三、申请方式 (一)预报名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前,学校开展预报名工作。天津外国语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仅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报名登记、信息采集。 1.预报名时间:9月13-18日(截止至18:00) 2.报名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jszs.tjfsu.edu.cn/kspt/进行预报名。 错过预报名时间的推免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以在正式申请阶段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报名。 (二)正式报名 所有拟申请我校推免生的申请人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进行正式报名。预计开通时间9月22日 9:00。 (三)复试安排 1.复试通知 各学院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院发布的接收推免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推免复试。请考生关注所报学院的官网官微并保证电话畅通。 2.被我校接收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及所在专业排名,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复试费用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四、接收录取 1.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2.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存在国家招生规定中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况。 3.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予以优先录取。 4.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五、资助奖励政策 所有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有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及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表现优秀者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年。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凡参加我校推免复试并被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进行体检。我校体检一般安排在开学后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我校党委督查室投诉,投诉电话81509020。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网上确认。 2.预报名系统中报考专业仅供报名申请时参考使用,最终以公布的《天津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文件执行。 九、咨询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022-2328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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