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 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
2024-05-23 (点击: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抓手。本项目旨在通过案例建设,加强专业学位案例教学,为课程教学提供优秀案例,进一步推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 1.案例素材政治方向正确,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发挥专业优势特色、体现领域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2.案例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自行承担。 3.教学案例可依托相应专业学位课程建设,也可单独建设,但需体现专业培养特色,符合建设目标,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三、申报条件 1.教学案例依托课程应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 2.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实践教学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案例教学基本规范。具有行业企业案例开发等产学研合作经验,掌握较好的行业企业资源。鼓励吸收行业、企业骨干以及研究生等共同参与。 四、组织实施 1.各专业学位授权点积极组织本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 与申报,每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应申报不少于5个原创性教学案例。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案例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拟建设案例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视为校级项目并进行立项建设。 3.学校将依据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经费标准对本项目予以资助,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用于支付案例建设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与会议费、印刷费(不包括正式出版物的出版补贴)等费用。 4.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各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管理监督。 5.项目建设完成后,开展项目结项验收。结项需提交完整教学案例内容(附件3)及其他公开发表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鼓励在教学案例建设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并出版。 五、申报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6月28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提交至邮箱:yjsy@tjfsu.edu.cn 1.《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2.《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六、其他 1.学校将从被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收录或拟收录的案例中择优推荐申报更高级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案例须符合申报要求)。 2.专业学位案例编写规范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https://case.cdgdc.edu.cn/index/enterIndex.do)查看参考。 附件1.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3.教学案例内容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3日 |
附件【附件1.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教学案例内容.docx】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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